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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二年林生繳納民事記錄閱覽委任狀費用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27年(昭和2年)林生繳納民事記錄閱覽委任狀等費用領收證明。林生在西元1927年(昭和2年)6月28日繳納民事記錄閱覽委任狀、閱覽手續費、訴訟費費用等費用5圓35錢。完納後,司法代書人宮坂榮之助開立領收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生、林生
  • 日期
    年代: 1927~192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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