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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15年林生繳納訴狀費用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26年(大正15年)林生繳納訴狀等費用領收證明。林生在西元1926年(大正15年)3月30日繳納訴狀、訴狀副本與謄本等費用8圓55錢。完納後,司法代書人田栗庄市開立領收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生、林生
  • 日期
    年代: 1926~192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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