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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二年林九牧管理林生等二名繳納大正二年度前期分家稅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13年(大正2年)前期分林九牧管理林生等二名繳納家稅領收證明。繳納人為林生外一人在西元1913年(大正2年)7月9日繳納大正2年前期分家稅及大甲公學校歲入負擔金。臺灣地方稅戶稅11圓10錢,大甲公學校歲入負擔金5圓14錢。完納後,由大甲區開立領收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13~191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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