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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十二年林生繳納民事前手費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23年(大正12年)林生繳納民事前手費領收證明。繳納人林生在西元1923年(大正12年)8月12日繳納民事前手費10圓,完納後,由臺中木內法律事務所開立領收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生、林生
  • 日期
    年代: 1923~192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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