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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四年施早繳納明治三十四年前期分地租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01年(明治34年)前期分施早繳納地租領收證明。繳納人鹿港施早於西元1901年(明治34年)繳納地租1圓32錢5厘,地租附加稅88錢8厘。完納後,由彰化辨務署收入官吏臺中縣辨務署主計西岡倉治開立領收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01~190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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