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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黃有才等二名繳納昭和四年後期分地租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29年(昭和4年)後期分黃有才等二名繳納臺灣總督府歲入地租領收證明。繳納人為黃有才等二名在西元1930年(昭和5年)2月繳納昭和4年後期分地租,分別是地租56圓21錢,地租附加稅28圓10錢,地租割11圓24錢。完納後,由清水街會計役開立領收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30~193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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