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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四年林九牧管理人林生等三名繳納大正四年度家稅負擔金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15年(大正4年)度林九牧管理林生等外二人繳納家稅負擔金領收證明。繳納人為林九牧管理林生等在西元1915年(大正4年)9月18日繳納大正4年度家稅負擔金4錢。完納後,由大甲水道事務所事務員城園正彥開立領收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15~191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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