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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六年度大甲庄林九牧管理林清等3人繳納大甲區長役場建築費寄附金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17年(大正6年)大甲庄林九牧管理林清等3人繳納大甲區長役場建築費寄附金領收證明,戳記2枚。繳納人為林清在西元1917年(大正6年)8月3日繳納大甲區長役場建築費寄附金3圓41錢。完納後,由大甲區長朱麗開立領收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17~191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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