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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三年林生等2人繳納大正三年度後期分家稅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14年(大正3年)後期分林生等2人繳納家稅領收證明,戳記1枚。繳納人為林生等在西元1914年(大正3年)12月8日繳納大正3年後期分家稅及大甲公學校歲入負擔金。臺灣地方稅戶稅32錢,大甲公學校歲入負擔金13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生、林生
  • 日期
    年代: 1914~191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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