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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五年度林九牧管理人林清等3人繳納家稅負擔金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16年(大正5年)度林九牧管理林清等3人繳納家稅負擔金領收證明,戳記3枚。繳納人為林九牧管理林清等在西元1916年(大正5年)8月29日繳納大正5年度家稅負擔金1圓10錢錢。完納後,由大甲水道事務員城園正彥開立領收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16~191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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