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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十年林九牧及林生繳納大正九年度後期分地租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20年(大正9年)度後期分林九牧、林生繳納地租領收證明,戳記3枚。繳納人為林九牧、林生在西元1921年(大正10年)2月20日繳納大正9年後期分地租8圓09錢,地租附加稅4圓04錢。完納後,由大甲街庄長朱麗開立領收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21~192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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