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國光勳章。 此物件為八角形勳章,上方有紅黃條紋的緞帶,有別針設計。正面圖案如光芒造型,搭配紅白藍三色調,中間有老鷹圖案。背面表面有刮損,印有「國光勳章」,數字編號「60」。 此章於西元1937年(民國26年)11月8日修正陸海空軍勳賞條例所制定,並於1937年(民國27年)2月20日施行,為襟綬,有表,不分等級。又1980年(民國69年)12月19日修正海陸空勳賞條例施行細則,改為大綬。國光勳章為中華民國最高榮譽的軍職勳章,主要頒授予捍禦外侮、保衛國家的軍人。從理論上說,各個級別的軍人,均有資格獲得此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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