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臺灣女性黑色皮質小腳解脫鞋

本物件為臺灣女性黑色皮質小腳解脫鞋,物件式樣為黑色皮質短跟小腳解脫鞋,鞋款為瑪莉珍鞋,腳背有1條黑色帶子控制鬆緊,腳背控制鬆緊的帶子已脫落,鞋後跟有墊高,鞋頭為尖頭。 日治初期臺灣總督府將鴉片、辮髮、纏足視為臺灣社會的3大陋習,然因統治初期治理不易,總督府只暫時維持現狀,至明治32年臺灣士紳創立「天足會」發起解放纏足的運動後總督府才開始明確提倡放足,後因天足會的解放纏足運動成效不彰,臺灣總督府便於1910年代開始強制要求婦女放足;放足需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逐步放鬆腳上的綁腳帶,若立即將綁腳帶全數去除會造成纏足腳的不適,於纏足鞋方面,將原本的小鞋更替成比原本的鞋子長半寸、寬2至3公分的鞋款,且鞋跟需墊高數公分以便放足者分散身體重量,行走及站立更加舒適。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不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