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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衙役強索水錢班數碑

本物件為西元1837年(道光17年)嘉義縣知縣范學恒給立告立,嚴禁衙門庭訟,胥役藉端強索「水錢」或「班數」的陋規與刑杖、凌辱等弊習。本案由士紳提出勒碑示禁,以振士氣而厚民俗,允為清代臺灣鄉治與士風的珍貴史料。聖神宮主祀王爺與至聖先師孔子。 清代臺灣胥吏充斥,每有需索「班數」或「鋪堂」之陋規,其橫行酷索的情形比內地更嚴重。胥吏流弊中,以貪墨事件居多,乃因在台官員每將府衙職務委由胥吏經手辦理,造成胥吏「鼠憑社貴」易於欺官,恐嚇索詐,人民視之如虎狼。其中以財物的需索最為世人詬病,故每稱胥吏為蠹吏、蠹役或衙蠹。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37~183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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