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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僧民私相借貸胎典廟園示告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21年(道光元年)嘉義縣知縣龐周給立告示,嚴禁僧民私自典當變賣諸羅縣北厲壇之祀田,文末開列故祀田所在位置,勒石以垂久遠。 寺廟祠壇每有信徒捐獻墾地,以其租穀作為祠廟香燈之資,所以其祀業相當龐大。寺廟的田園、屋宇、財物皆為神祇祀業,係屬私人團體的產業,因此寺廟設有管理委員會以保管龐大祀業。然而此等祀業每為不肖者所覬覦;或總理、董事、首事等管理人濫用花銷;或寺中僧、尼私自變賣;或為棍徒所侵佔。為有效遏止不肖者奸謀圖利,信徒乃秉請官府給立告示、或自訂規約示告。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21~182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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