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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大肚東西保民番分爭水利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768年(乾隆33年)彰化縣知縣給立告示,排解該地東、西保業戶取水灌溉的糾紛,嚴禁阻斷水圳,聽其自流,永息訟端。 碑原立神岡鄉岸裡村望寮水田中,已佚失僅存拓本。 開設埤圳的目的,係為灌溉農田,改良土地,以裕民生,誠如《彰化縣誌》所述:「築陂開圳,引水灌溉,為兆民賴」。農民因耕種灌溉之需,就溪旁築埤開圳遠引溪流,因時有數條埤圳同引一溪流,於是屢為「爭水」而起糾紛,甚至互控於公堂。官府為息訟端,同時為確保埤圳順暢,所以每勒石示禁。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768~176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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