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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定界址碑文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12年(嘉慶17年)憲定界址碑文,原碑斷裂為二塊,碑提清晰,惟碑文嚴重剝落以致模糊難以辨讀,就部分可辨讀碑文,應是當時諸羅縣知縣宋廷枋頒利知示禁碑,嚴禁十八重溪民仁侵占業主田園,以止紛爭。又,文中「前道憲張」係指臺灣兵備道張志緒。 清領有臺灣初期,曾劃定原住民住區的範圍稱為「番地」,而在其邊緣地代設置「隘寮線」或「番界」以為戍守,凡原住民一概稱為「番」,對歸化的熟番採取綏撫之策,而深居內山未服教化的生番則行「番界」封禁之策,「康熙六十一年,官斯土著,議凡逼近生番處所相去數十里或十餘里,豎石以限之;越入者有禁」,不許漢人進入,以免啟爭端。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宋廷枋
  • 日期
    年代: 1812~181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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