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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養鴨奸徒搭寮窩匪擾民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749年(乾隆13年)嚴禁養鴨奸徒搭寮窩匪擾民碑記,係彰化知縣陸廣霖給立告示,嚴禁養鴨之徒任意搭寮、藏奸窩匪以及盜竊莊民牛隻、搶奪銀兩、縱鴨踐食禾田等擾民惡習。本案前已二次申禁,文中「府憲方」,即指臺灣知府方邦基。 昔日移民皆以務農為主,對於農耕及與農業關係密切的灌溉問題特別重視,故凡有害農田水利者,人民無不極力遏止,並稟請官府給示嚴禁。由於養鴨者多為流民,居無定所,隨處搭蓋鴨寮,縱鴨踐食禾苗,有害國計民生,故有是禁。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陸廣霖
  • 日期
    年代: 1749~174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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