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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差役藉端苛派擾民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750年(乾隆15年),淡水撫民同知陳玉友給立告示,碑額題刻「奉兩憲示禁」,係淡水廳同知陳玉友頒發的示禁碑,嚴禁淡水東西堡差役編造甲冊門牌時藉機苛派規費,滋擾良民。文中所稱「前憲」,乃指淡水同知曾曰瑛,故額刻「奉兩憲示禁」。 清代臺灣為開發、建設地方,依丁口比例而征調民番參役,並徵課納稅。遇有運餉、解糧、換班兵丁及文武大小各官往來一切公務,每派撥民番車輛,又有指派業戶採買倉糧之事。由於此等情事造成民番不勝擾累之苦,而胥吏從中牟利以飽私橐。故有清一代在臺灣留下多件派撥民番示禁碑。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玉友
  • 日期
    年代: 1750~175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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