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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議嚴禁惡習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63年(同治2年)公議嚴禁惡習碑記,碑額題刻「公議嚴禁」四字;大科崁庄(即今桃園市大溪區)曾有私設賭場、引誘賭博與串謀詐賭的惡習,地方業戶林本源與仕紳耆老共議章程,勒石嚴禁賭博,並及庄中窩藏匪類與流丐宿污寺廟。文中所舉禁約,必於庄中演戲而後申明嚴禁,當見昔日立約示禁的風俗。 游民、流丐、羅漢腳雖稱謂有別,但本質卻是互通的,此等社會邊緣人居無定所,隨處游走流竄,經常是「結黨成群,日為流丐,夜行鼠窃 」。所以游民、流丐、羅漢腳成為危害清代臺灣社會治安的根源,針對此類社會問題官方頒發給立告示碑,民間則立鄉規公約以維護地方安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本源
  • 日期
    年代: 1863~186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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