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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旌節孝額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83(光緒9年)天旌節孝額;係旌表賴氏節孝之石額,所紀念者為賴四娘(西元1806〜1888年),幼時便被許配給舉人劉獻廷之子劉金錫。但在賴四娘十四歲時,劉金錫即去世。此後賴四娘並未改嫁,繼續留在劉家。劉金錫之弟劉金壁,感佩其孝節且為了延續兄長的香火,將長子過繼給賴四娘。而鄉人在得知其事蹟後,呈請旌表,於西元1883年(光緒9年)准許建坊。 清代官方旌表婦女,有賜匾、給銀建坊及入祀節孝祠三種方式。西元1724年﹙雍正2年﹚曾規定各地要修建節孝祠,在祠門外建大的牌坊一座,上面鐫刻貞孝婦女的名字,死亡的節婦要在祠中設牌位;每年春秋時節,地方官要到節孝祠祭祀節婦,以闡幽光而垂永久。 不同於匾額懸掛在婦人家中正廳樑上,牌坊與節孝祠通常立於公共場域,多建在熱鬧的大街或受表揚者的住宅前,藉以教化人心。奉旨旌表建坊入祀,向來是地方罕見大事,不僅使旌表者得到應有的尊崇與鼓舞,也使街坊閭里深覺與有榮焉,其旌表程度又較賜匾更高,所以各地題報的節孝人數雖多,建坊者寥寥可數。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1883~188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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