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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壽宮新充油香祀費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88年(光緒14年)仁壽宮新充油香祀費碑記;係仁壽宮立碑聲明業產,以為主祀保生大帝永遠油香祭祀之資,並列舉業產細目與範圍。文中提及「欽差劉奏准清丈」,乃指臺灣巡撫劉銘傳清丈田賦,免其勻丁、辛勞;文末公定贊助里內參與各類科舉考試的經費,二者皆為本碑的特色。 寺廟祠觀為民眾的信仰中心,所以對祠廟的事務非常虔誠與重視;不論是人力的支援,亦或財物的捐助,皆是不遺餘力。故各地祠廟皆有信徒的捐獻,以為祭祀所需之資。部分「角頭大廟」由於信徒眾多,每有信徒捐獻墾地,以其租穀作為祠廟香燈之資,所以其祀業相當龐大。祠廟的田園、屋宇、財物皆為神祇祀業,係屬私人團體的產業,因此祠廟設有管理委員會以保管龐大祀業。然而此等祀業每為不肖者所覬覦;或總理、董事、首事等管理人濫用花銷;或寺中僧、尼私自變賣;或為棍徒所侵佔。為有效遏止不肖者奸謀圖利,信徒乃秉請官府給立告示、或自訂規約示告。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廷揆
  • 日期
    年代: 1888~188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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