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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憲禁各衙胥役勒索紳衿班數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24年(道光4年)奉憲禁各衙胥役勒索紳衿班數碑記;禁令的目的在於嚴禁各衙門胥役橫行勒索所謂「班數」或「錦堂」的陋規,並期勉紳衿潔身自愛,勿復干預詞訟,而由臺灣縣知縣李慎彝示禁,府城士紳立石。文中「前府憲蓋」,即指臺灣府知府蓋方泌;「道憲胡」,即指臺灣道胡承珙。碑原立於臺灣府奎樓書院,西元1954年(民國43年)移立赤嵌樓小碑林,西元1978年(民國67年)移立大南門碑林。 清朝為展現崇儒重士之意,西元1739年(清乾隆四年)議准「生員除遇有過愆止應戒飭者,地方官應照例不得擅行杖責,必會同教官戒飭外;其有肆行不法等事,應令地方官一面查挐,一面申詳該督撫學政革退衣頂」。然而衙門胥吏之輩橫行酷索,向來存在著「班數」或「鋪堂」等陋規,稍有不遂即百般凌辱,甚至「儒服儒冠至此亦遭其扭扯刑杖」。士子尚且如此,而庶民的遭遇尤甚,以致「事主被盜多不敢出控,獲賊不敢解官,誠謂水錢、班數之索,比於強盜尤橫。」胥吏的凶燄可見一斑。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慎彝
  • 日期
    年代: 1824~182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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