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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廟置產功德牌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68年(同治7年)武廟置產功德牌記;係署新庄縣丞郭志緯撰文,為感念西元1797年(嘉慶2年)張穆捐置田園以充武廟香祀費用的功德,乃於武廟重修告竣,立石著名、設主祭祀,以昭垂不朽。據陳培桂《淡水廳志》卷六〈典禮志〉所載:「關帝廟……一在新莊街,乾隆二十五年貢生胡焯猷建,道光三年縣丞王承烈重修;咸豐三年械鬥燬,旋重建。」 寺廟祠觀為民眾的信仰中心,所以對祠廟的事務非常虔誠與重視;不論是人力的支援,亦或財物的捐助,皆是不遺餘力。故各地祠廟皆有信徒的捐獻,以為祭祀所需之資。部分「角頭大廟」由於信徒眾多,每有信徒捐獻墾地,以其租穀作為祠廟香燈之資,所以其祀業相當龐大。祠廟的田園、屋宇、財物皆為神祇祀業,係屬私人團體的產業,因此祠廟設有管理委員會以保管龐大祀業。然而此等祀業每為不肖者所覬覦;或總理、董事、首事等管理人濫用花銷;或寺中僧、尼私自變賣;或為棍徒所侵佔。為有效遏止不肖者奸謀圖利,信徒乃秉請官府給立告示、或自訂規約示告。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郭志緯
  • 日期
    年代: 1868~186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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