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嚴禁水沙連社丁首索詐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75年(光緒元年)嚴禁水沙連社丁首索詐碑記,碑文因風化模糊不易辨讀;係臺灣府北路理番鹿港海防捕盜同知石鳴韶給立告示,嚴禁水沙連社丁首石天開私押規費、勒詐民番,以除積弊。文中所載「本道憲」即臺灣道夏獻綸「欽差大臣沈」即沈葆楨、「欽憲福」即福康安。 示禁碑紋宣示禁止水沙連六社之社首社丁不得藉官索詐,向番民強索財物或剋扣屯丁糧餉,違法即依法嚴處。 究因當時有水沙連社丁首石天開,擅自將水沙連六社所產的青苧、茶葉、筍干、木材、牛隻,向番眾抽佣勒索,並將社內物件、田園佔為己有,中飽私囊,因此,官府明令禁止石天開再藉機勒索外,並勒碑告示番眾,如果類似勒索事端發生,可立即控官,嚴予查辦。此碑可做為清末實施「開山撫番」政策的最佳歷史見證。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石鳴韶
  • 日期
    年代: 1875~187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