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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濟義橋田產示諭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776年(光緒18年)長濟義橋田產示諭碑記,碑額題刻「長濟義橋」,因風化致部分碑文不完整;埔裡社通判劉威給立告示,申明地方人士公置長濟義橋田產,以為經費;並嚴禁筏夫收取渡費,亦不得藉端勒索;文末詳列官紳、商號捐題情形。 臺灣津渡的設置,至遲於清領初期已有。始先津渡有官渡、民渡之分;早期渡船多為官渡,官渡則有渡稅之徵,弊端叢生;而民渡亦有勒索之弊。渡頭的筏夫每藉擺渡妄向行旅威迫,需索無度,以致行旅維艱,因而有「義渡」的設置,並勒碑示禁。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劉威
  • 日期
    年代: 1892~189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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