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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惡丐強乞吵擾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41年(道光21年)嚴禁惡丐強乞吵擾碑記;臺灣府城武廟六條街士紳與商號,控告惡丐強索不遂,逞兇滋鬧。事經臺灣道憲、府憲批示,命縣府除嚴行管束丐首外,並頒佈乞丐管理規條勒碑示禁,防範乞丐藉喜慶喪葬等事,強乞鬧事,而由臺灣縣知縣閻炘給立示禁碑文。文中「道憲姚」,即臺灣道姚瑩;「府憲熊」,即臺灣知府熊一本。 游民、流丐、羅漢腳雖稱謂有別,但本質卻是互通的,此等社會邊緣人居無定所,隨處游走流竄,經常是「結黨成群,日為流丐,夜行鼠窃 」。所以游民、流丐、羅漢腳成為危害清代臺灣社會治安的根源,針對此類社會問題官方頒發給立告示碑。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閻炘
  • 日期
    年代: 1841~184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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