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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和官庄改定折征租穀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89年(光緒14年)拳和官庄改定折征租穀碑記,碑額題刻雙龍搶珠紋飾與「碑示」二字;係淡水縣知縣汪興禕為配合劉銘傳實施土地租稅改革,告示拳山保、和尚洲等處佃戶繳納租稅的統一規定;並嚴禁胥役需索浮收,以安民心。文中所指「本府憲雷」,即臺北府知府雷其達;「爵撫憲劉」,即臺灣巡撫劉銘傳。 西元1748年(乾隆22年)新設和尚洲及拳頭母山兩官庄,其中和尚洲為目前蘆洲地區,拳頭母山則是新店一帶。本碑記內容不但對清末土地租稅變更有重大參考,在湧蓮寺中發現,也確立湧蓮寺在蘆洲地區開發史的重要地位。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汪興禕
  • 日期
    年代: 1888~188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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