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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掘土戕毀龍脈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57年(咸豐7年)嚴禁掘土戕毀龍脈碑記,碑額題刻「示禁」;係金門賢厝村顏氏族人控訴其鄰人在其祖祠後掘土,戕毀龍脈;而於西元1857年(咸豐7年)獲泉州府馬巷廳通判程瑞齡准予所立告示,嚴禁鄰人於其祖祠後掘土。金門俗忌於「宮(廟)前,祖厝後」動土建屋,前者犯沖,又礙神明制煞;後者壓制龍脈生氣,有礙宗族與榮。 漢人社會崇祀追遠的孝道,而且深信風水說,故特別尊重墳塚。所以,因墳塚而引起的爭釁亦時有所見。官府一者順應民情,再者以維社會風紀,所以屢頒告示,並勒碑嚴禁,以保護墳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程瑞齡
  • 日期
    年代: 1857~185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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