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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惡習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76年(光緒2年)嚴禁惡習碑記;係臺灣府知府孫壽銘重申前福建巡撫王凱泰、前臺灣府知府周懋琦之禁令,勒石示禁,開列五條規定以期革除兵丁抽費、牛墟勒索、胥吏藉屍吵擾嚇詐、奸民於各市設斗設糧以私抽規費、乞丐份外多求吵擾等惡習。 游民、流丐、羅漢腳雖稱謂有別,但本質卻是互通的,此等社會邊緣人居無定所,隨處游走流竄,經常是「結黨成群,日為流丐,夜行鼠窃 」。所以游民、流丐、羅漢腳成為危害清代臺灣社會治安的根源,針對此類社會問題官方頒發給立告示碑。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孫壽銘
  • 日期
    年代: 1876~187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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