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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甲四至契約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清代土地契約碑記;碑體風化嚴重,年代不詳,從可辨讀之碑文可知為土地及水圳分配之契約。當中提到該筆土地位於土名湖肚裡,在今新竹縣關西鎮東山里。 開設埤圳的目的,係為灌溉農田,改良土地,以裕民生,誠如《彰化縣誌》所述:「築陂開圳,引水灌溉,為兆民賴」[註62]。農民因耕種灌溉之需,就溪旁築埤開圳遠引溪流,因時有數條埤圳同引一溪流,於是屢為「爭水」而起糾紛,甚至互控於公堂。官府為息訟端,同時為確保埤圳順暢,所以每勒石示禁,民間也透過立碑載明土地四至範圍及水利設施。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不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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