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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自盡圖賴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76年(光緒2年)嚴禁自盡圖賴碑記拓本,是福建巡撫丁日昌給立告示之示禁碑,嚴禁聳令自盡、誣告圖賴文末開列律例明文,以杜惡習、安良民,並有「准即摹搨石示,赴地方官呈訴,以免拖累」的申冤規定,允為特色。惜本碑第二石殘失,未見後半文字。 傳世三件同式碑記,一在臺南市大南門碑林,一在屏東縣恆春鎮,一在臺中市東勢區巧聖先師廟。 早期臺灣社會每多游手好閒不事生業之徒,或淪為丐徒乞人衣食,居無定所,隨處游走流竄,因意外或疾病死亡而成為無名的屍首。於是無賴之徒與衙門差役、地方保甲長等組成詐騙集團,進行誣告恐嚇與詐騙取財。 藉人命誣告圖賴,任意羅織罪名,以致牽連無辜良民,處境極為悲慘悲,甚至危害到地方的商業發展,而有仕紳出面向官府陳請,由巡撫、知府、知縣等地方官員立碑示禁,以杜絕惡行再犯。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丁日昌
  • 日期
    年代: 不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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