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胡宅厝稅用途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67年(同治6年)胡宅厝稅用途碑記拓本,近年出土、碑文風化,辨讀吃力,隱約中可見「胡宅無後,出租以為年節之費,餘充修葺之用」諸語,乃知本碑其厝稅用途約束的功能。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不詳
  • 日期
    年代: 1867~186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