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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勒派社番換戳規費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38年(道光18年)噶瑪蘭廳通判閻炘給立告示,嚴禁書役藉新官上任而換發東、西勢三十六社番通事與土目所領戳記,並勒派規費;自此以後,改用長行戳記,用以革除流弊。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38~183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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