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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塚地放牧毀墳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66年(同治5年)噶瑪蘭廳通判章覲文給立告示,嚴禁塚地放牧、游民捐碑、壞墳曝骸等惡習。原碑無題,額刻「奉憲示禁」四字。文末開列呈請出示勒碑的地方仕紳等人的捐款情形,以誌義舉,澤及枯骨。西勢新城仔庄留塚地壹所,惜遭附近庄民任意破壞。地方仕紳李望洋的後裔於西元1983年(民國72年)另石重刻本碑,而與古碑並立;一以提供清晰可讀的碑文,二以彰顯祖德。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66~186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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