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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義亭申禁碑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94年(光緒20年)忠義亭重修告竣,為求保全於後,乃將三條禁約勒石,嚴禁亭內晒榖堆柴、豢養豬牛與亭前堆放糞草,以維該亭清潔,違者罰銀一百員以為修亭費用,即成本物件為。文末並記掌亭人如有徇私,先罰掌亭人,後罰違者,允為特色。 寺廟祠堂乃是莊嚴神聖之地,「理宜潔淨莊肅,不容閑人混雜」。然而地方寺廟向來是公眾往來的場所,難免有閒雜人等於廟旁空地搭寮聚黨;尤其是游民流丐常以寺廟為休憩之所,滋擾生事,導致敬神而轉以慢神。為此,廟方或自訂公約,或秉請官府給示,勒碑申禁。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不詳
  • 日期
    年代: 1894~189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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