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鳳山縣公駝銘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14年(嘉慶19年)鳳山縣公駝銘記;公駝即「公定糖量石駝碑記」中所述者,額刻「署鳳山縣正堂吳定」,指縣主吳性誠頒定;其銘記為:「嘉慶拾玖年拾弍月定,天平壹佰弍拾玖觔為糖量壹佰觔,公駝重 佰觔,永遠遵行。」 生理交易全憑公道,所謂「價有長落,量須畫一」。台地各處的度量衡不統一,買賣雙方彼此畸重畸輕,以至紛爭不已。因此各地每於中心市場自訂公約,或以石製之母斗、公駝,安設於市場或地方大廟,供為查較其大小正否之標準。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14~181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