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嚴禁徵收錮弊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750年(乾隆15年)臺灣知府方邦基所頒告示,嚴禁衙門胥吏藉承辦徵收業務而收取陋規的積弊,並一一條列各項禁令,永為定例。 清代臺灣胥吏充斥,每有需索「班數」或「鋪堂」之陋規,其橫行酷索的情形比內地更嚴重。胥吏流弊中,以貪墨事件居多,乃因在台官員每將府衙職務委由胥吏經手辦理,造成胥吏「鼠憑社貴」易於欺官,恐嚇索詐,人民視之如虎狼。其中以財物的需索最為世人詬病,故每稱胥吏為蠹吏、蠹役或衙蠹。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750~175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