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重修文廟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745年(乾隆10年)莊年重修臺灣府學,而由臺灣府知府褚祿記其始末,並勒石以闡明「移易風俗必先培養人材」的施政道理。文中「巡臺六、范」即指巡臺御史六十七、范咸,「觀察莊」即指臺灣道莊年,「郡司馬方」即指臺灣府海防同知方邦基,「淡水曾司馬」即指淡水撫民同知曾曰瑛,「陳清端公」即臺廈道陳璸。當代要員羅列其中,尤其清初採行「滿漢分治」的巡臺御史,為研究清代臺灣職官的參考史料。西元1743年(乾隆8年)7月,莊年出任臺灣道,任內對於崇道興學、提倡文風極為重視。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745~174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