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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府學學田知照拓本

本物件為臺廈道陳璸給立勒石,詳述道署所有田租計一百三十一甲撥歸臺灣府學管理,除年納法定賦稅外,餘租作為孔子廟祭祀費用及生員的生活費,並嚴禁為非作歹的流氓、土豪藉端謀佔;文末開列各佃戶管耕甲數以及應繳納穀數,明確規定學田的管理辦法。陳璸於西元1710–1715年(康熙49–54年)任臺灣廈門兵備道,極力推動「置學田以興教化」的政策。學田為學校經費的來源,學田耕作並非由學校師生親耕,而是將田地租予佃戶,然後於夏秋收田租,以此收入支付學校各項開銷。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713~171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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