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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海口陋規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12年(嘉慶17年)臺灣府知府汪楠給立告示,嚴禁胥吏藉端措索「書蓬」、「刊號」等陋規;文中「臬道憲糜」即指臺灣兵備道糜奇瑜。碑額題刻「恩憲大人示諭碑記」。 嘉慶年間臺灣有海賊朱濆、蔡牽之亂,海口胥吏向船戶索取「篷號禮」,形成擾民陋規。 臺灣各港口設海防同知掌理出入船舶的實地稽查,有文口及武口二種。所謂文口,係指由文職的海防廳員負責查驗船籍、船員、搭客及載貨等事宜;所謂武口,係指由武職的水師汛兵負責船舶出入的臨檢。各港口每有陋規、惡習,對於出入港口的船隻、商客除定例公課(即紙張、飯食等手續費)外,關口的胥吏每假各項名種目重索規費,滋生民怨。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12~181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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