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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佔墾蔦松埔暨洲北場廢地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775年(乾隆40年)合刻二件告示而成,十分罕見。前者為西元1750年(乾隆15年)臺灣縣知縣魯鼎梅給立告示,議定蔦松埔有水蓄魚、無水牧牛內界外一槪不許棍徒混墾;後者為西元1770年(乾隆35年)臺灣縣知縣王右弼給立告示,因洲北場(塩場)廢地不堪築岸,未能開墾,故禁止私晒私墾。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775~175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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