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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憲示禁碑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789年(乾隆54年)奉憲示禁碑拓本,碑額陰刻「奉憲示禁」四字,全文16行,採陰刻形式,首行為立碑者之銜「候補府正堂臺灣北路淡防」總補分府加五級記錄十次袁」,末行為年款。係淡水同知袁秉義給立告示,勘定今苗栗縣後龍、中港一代漢番埔地。 清領有臺灣之初,大都仍是尚未墾地的荒地,而且當時土地多為即原住民所擁有,而移住臺灣的漢人主要從事土地開墾,所以廣大荒野即成為漢人競相爭佔之地。清政府對於漢人侵佔原住民土地,早已有所認識,故嚴禁內地人民偷渡來臺,並且於〈戶部則例〉規定「臺灣奸民私瞨熟番埔地者,依盜耕本例問擬;於生番界內私墾者,依越渡關塞問擬,田仍歸番」。《清律關津》〈私出外境及違禁下海〉條也規定:「凡民人偷越定界,私入臺灣番境者,杖一百;如近番處所,偷越深山抽藤、釣鹿、伐木、採棕等項,杖一百,徒三年。」縱然律有明文,官府卻未認真執行。隨著閩、粵漢人的不斷湧入,造成「以有定之疆土,處日益之流民,累月經年日事侵削。向為番民鹿場麻地,今為業戶請墾,或為流寓佔耕,番民世守之業,竟不能存什於千百」的現象。 清代臺灣為區別漢族與原住民的生活空間,輒立石碑或土牛以劃分界限,禁清代臺灣為區別漢族與原住民的生活空間,輒立石碑或土牛以劃分界限,禁止漢族越境佔墾。石碑或稱石牌,銘刻告示;以土堆垣、形成臥牛,故稱土牛,並置深溝分界。因立石碑,而有臺北市北投區石牌一地的由來;因堆土牛鑿溝,而有臺中市石岡區土牛、苗栗縣頭份鎮土牛等地的緣起。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廷珪
  • 日期
    年代: 1789~1778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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