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嚴禁斬鑿龍脈碑記拓本

本物件為西元1867年(同治6年)嚴禁斬鑿龍脈碑記拓本,碑額陰刻「奉憲示禁」,全文15行,採陰刻形式,首行楷書頒布告示官員的官職銜「署臺灣北路淡水總捕分府、加五級、紀錄十次嚴」,文末為年款。九芎林莊生員魏纘唐、墾戶金廣福唯恐豪強濫墾破壞風水龍脈而向官府陳請,署臺灣府淡水同知嚴金清給立告示,嚴禁豪強擅行斬鑿赤柯藔龍脈,影響寺廟神明、破壞居住地理、傷害墳墓風水。 慎終追遠,崇祀祖先,自古即深植民心,兼以漢人深受風水說的影響,認為地理風水牽動一地或一家的興衰,所以對於祖先墳墓的營造特別重視。然而,攸關人、鬼二界的墳塚問題,歷來層出不窮,官府及民間為保護墳塚,屢頒諭告,並勒石示禁。本件碑記歷史場域在今新竹縣芎林鄉、峨眉鄉及北埔鎮,芎林鄉廣福宮主祀三山國王,為當地客家人的信仰中心,原碑存立廣福宮,彰顯歷史及地緣關係。 漢人風俗自古崇仰堪輿之說,對於墳塚塋葬極為重視,深信地理風水影響後代子孫的福禍至鉅。《漢書‧藝文志》曰「堪,天道;輿,地道也」;晉郭璞撰《葬書》有云:「人受體於父母,本骸得氣,遺體受蔭」,以為骨肉至親,氣血相通,父母雖歿,若葬得有生氣之地理風水,則可凝結融會山川的靈秀、造化的精英,而遺蔭子孫後代趨吉避凶。人傑多由於地靈,地靈才可以產生人傑,因此對於墳墓埋葬之域特別注重。所謂「龍脈」係漢人風俗基於堪輿之說而卜塋域吉兆的標準。若任由樵夫牧童或奸徒戕害墳塚,勢必傷及「龍脈」,致令子孫的福蔭受到阻礙,重則面臨厄運災禍,甚至影響地方發展,所以凡有破壞損害墳塚的行為,地方民眾皆極力嚴禁。庄民惟恐挖掘沙土破壞「龍脈」,擾及陰靈,致使地理失恃,易吉為凶,則對地方發展恐有不利影響,是以庄民共立禁約,禁止在塚地採掘沙土,以免龍脈被毀傷,而保合境安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本館翻攝。
  • 日期
    年代: 1867~186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