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西元1874年(同治13年)牡丹社事件發生,清廷命欽差大臣沈葆楨來臺處理各項防務與善後事宜。沈氏以為臺灣東部地曠物豐,屢遭外人垂涎,唯有後山開禁,鼓勵墾殖,以解決原住民常居化外的遺憾;乃推行「開山撫番」政策,調兵分南、北、中三路鑿山開道,用以連絡前山與後山。 福建陸路提督羅大春負責北路,自蘇澳以迄花蓮。同年八月,兵抵大南澳,勒碑以誌朝廷威福與將士用命,並明篳路藍縷的艱辛。碑文曾收錄收「明清碑碣選集」、「北碑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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