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年紀林氏等二人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97年(明治30年)紀林氏等2人杜賣盡根水田契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5,為「臺北縣印」1枚、「臺北縣□□辦務署」半截戳記1枚、「契」字印1枚、「黃德記」1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紀林氏、紀經補。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2叚合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海山保橫溪成福庄小暗坑,配納隘租。紀林氏等2人因乏銀別用,將此水田賣給陳鏡清。價銀75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紀林氏等2人
  • 日期
    年代: 1897~189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