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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年布字貳千玖拾號右給淡水廳業戶陳珠清陳篇興之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77年(光緒3年)11月布字2090號右給淡水廳業戶陳珠清陳篇興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陳添□,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田埔位於大湖坑尾石內賣與業戶陳珠清和陳篇興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12兩4錢2分,納稅銀3錢7分2厘6毫。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臺灣布政司
  • 日期
    年代: 1877~187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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