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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二年陳添丁立杜賣盡斷根田契(附契尾)

本物件為道光22年(1851)11月陳添丁立杜賣盡斷根田契,承父遺下䰗分水田壹叚,坐落在三角湧福安庄,土名為土地公坑,其水田東至坑為界,西至龔家埔園為界,南至梘岸為界,北至劉家田腹為界。其次又帶有角頭水田壹坵,東至元鄉菜園為界,西至牛路崁下為界,南至林家為界,北至元鄉田岸毗連為界,再帶瓦厝壹間,東至坑為界,西至公所堂尖峰石壹直為界,南至埕外田岸透路為界,北至厝後路一直透坑為界,又帶餘山壹所,東至陳家為界,西至元鄉毗連為界,南至分水為界,北至陳家埤坑為界,四至界址分明。每年應繳納租粟1石3斗5升,因乏銀費用,願將土地賣與陳網官、呂士祿和呂源水三人,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270大員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為中代筆人:鄭求萍 見塲:族姪陳麟祥、胞姪陳開發、堂弟陳清河、陳友生、胞弟陳江淮、陳源盛 此契尾立於西元1851年(咸豐元年)8月,布字220號右給淡水廳業戶,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陳添丁,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田壹叚位於福安庄賣與業戶陳網官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186兩3錢,納稅銀5兩5錢8分9厘。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添丁、陳網官、臺灣布政司
  • 日期
    年代: 1851~185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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