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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貫等與陳瑚土地建物持分交換証書

陳貫等與陳瑚土地建物持分交換証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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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貫等與陳瑚土地建物持分交換証書

本物件為西元1917年(大正6年)10月17日陳大用與陳瑚土地建物持分交換證書。陳氏兄弟在苗栗三堡船頭埔庄、保頂後厝仔庄共有土地建物六筆。此為陳氏兄弟三人共有之業,應各自有三分之一的持分權。因家庭因素,陳大用將自己的三分之一持份轉讓給陳瑚,陳瑚得以獲得除自己之外另外的三分之一持分權。並特立此證書證明。此由代書蕭清河立書。

下載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陳貫等與陳瑚土地建物持分交換証書 / 授權人:文化部典藏網 /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MOCCOLLECTIONS&id=107000020660。
描述文字授權: CC BY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文化部典藏網
建檔單位文化部典藏網
作者
作者: 陳瑚、陳大用
日期
年代: 1917~1917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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