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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大用與陳瑚家產持分交換証書

本物件為西元1916年(大正5年)9月23日陳大用與陳瑚持分交換證書。此為手書文件,共有3頁。此為陳大用與陳瑚所擁有的土地建物持分移轉的證明書,共計有七筆資料。七筆皆為陳家家產,共分成六份,陳大用與陳瑚分別持有其中的六分之二。陳大用六分之二中的一份轉移給陳瑚,移轉後的土地及建物權利,與陳大用及日後子孫無關,並以此證做為證明。移交人為陳大用,接收人為陳瑚,代書為蕭清河。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瑚、陳大用
  • 日期
    年代: 1916~191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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